霍邱商之都荣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9-10-1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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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霍邱商之都被霍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霍邱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效期为20198-20237

     霍邱商厦致力为顾客朋友们打造温馨、舒适、放心消费的购物环境严格执行《服务规范20条》,要求每位员工熟记、熟知,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商厦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督查人员至少2现场检查服务规范执行情况每月两次三信检查。

    获此殊荣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对霍邱商厦创建放心消费工作的肯定,霍邱商厦将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完善管控体系、创新管控流程,践行诚信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辜负政府部门、广大消费者的期待。 (文/  欧阳洪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