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商之都荣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9-10-16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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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邱商之都荣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10月,霍邱商之都被霍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霍邱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有效期为2019年8月-2023年7月。
    霍邱商厦严格执行《服务规范20条》,要求每位员工熟记、熟知,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每月两次三信检查,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同督查人员至少2次检查文明用语使用情况。致力为顾客朋友们打造温馨、舒适、放心消费的购物环境。这一系列举措受到社会肯定。
    获此殊荣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对霍邱商厦创建放心消费工作的肯定,接下来霍邱商厦将进一步完善管控体系、创新管控流程,践行诚信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辜负政府部门、广大消费者的期待。(文/图 欧阳洪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