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为更好地提升安徽商之都合肥商厦持续稳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管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2008—2009年度安徽商之都合肥商厦义务监督员1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本市户口,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20—60岁之间、有着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乐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关心、热爱安徽商之都,关注商之都合肥商厦经营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出谋划策,自愿、义务、乐意对商之都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出评价。
3、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本人与商厦无业务往来,无直接经济利害关系。
5、自愿参与商之都合肥商厦组织的义务监督员活动。
二、报名时间:
2008年9月 27日~2008年10月10 日。
三、录选办法:根据《安徽商之都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初选和复评。初选名单于2008年10月 15 日前电话通知。
有意者请于2008年10月 15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到安徽商之都合肥商厦二楼客服中心顾客接待室报名。
联系电话: 2662817
联系人: 沙女士 何先生
安徽商之都合肥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 日